自4月1日起,驾考新规正式实施,各地纷纷发布了关于科目二和科目三新增考试评判标准的通知。石家庄驾校了解到,此次新增评判标准共有15项,旨在进一步规范考试流程,提高驾驶技能考核的严谨性和科学性。以下是这些新增评判标准的具体内容及其解读。
科二新增评判标准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扣分值100
起步时未完全关闭车门,扣分值100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扣分值100
直角转弯转完后不关闭转向灯,扣分值100
科三新增评判标准
1.通用评判。 行驶中,连续使用起步挡行驶距离超过50m,扣分值100。操作完成后不关闭转向灯,扣分值10
2.起步。 具备起步条件但超过10s未起步,扣分值10。起步前,不检查仪表,扣分值5。
3.加减挡位操作。 行驶中在次高挡位及以上行驶时间不足5s,扣分值10。行驶中未加至次高挡及以上,扣分值100
4.靠边停车。 在前后无干扰条件下停车后,再次挪动车辆,扣分值10
5.直行通过路口。 不按规定停车瞭望,扣分值100
6.路口左转弯。 不按规定停车瞭望,扣分值100
7. 路口右转弯。 不按规定停车瞭望,扣分值100
8.超车。 超车时,未根据被超越车辆速度和道路限速,选择合理行驶速度,扣分值100
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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