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于上海某驾校任汽车教练员的蒋某20日中午、晚上连续饮酒。在醉酒状态下,蒋某竟然驾驶教练车上路行驶,被吴江交巡警查获。昨天,蒋某到吴江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因醉酒驾驶被罚款1000元,并处15日拘留,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
20日,家住上海市青浦区的蒋某驾车前往吴江市汾湖镇办事,受朋友邀约,中午、晚上连续饮酒。蒋某明知自己饮酒较多已经不能驾驶机动车,仍然于当日晚上驾驶教练车由汾湖镇返回上海市。行至汾湖镇周湖线大观园卡口时,被汾湖中队民警查获。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发现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235毫克/1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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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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