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本应是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模范,2月7日,湘潭某驾校教练陈某却因为拜年喝了几杯啤酒,就开着教练车大摇大摆上了高速,被高速交警逮了个正着。陈某被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还被暂扣驾驶证三个月。
当天,高速交警醴潭大队在辖区路段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下午2点多钟,在株洲北收费站执勤的民警发现远处一辆教练车晃晃悠悠地开过来,交警急忙将车拦下。当驾驶员摇下车窗后,一股刺鼻的酒味就扑鼻而来,而驾驶员陈某脸色微红,民警责令其下车接受检查。经过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于是,民警将其带到大队进行处理。
陈某交代,他是湘潭某驾校的教练,当天他开教练车到株洲亲戚家吃年饭,由于亲戚团聚,盛情难却,所以就喝了几杯啤酒。“我知道不能酒后开车,但是我想只喝几杯啤酒应该没有关系,而且大过年的,不会有交警查车,所以就喝了几杯,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查获了,”陈某懊恼地说。
教练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情节相当恶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陈某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受到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三个月的严厉处罚。同时,高速交警也会将这起违法行为通报给陈某所在的驾校,其教练员资格也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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