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哪些影响安全和不文明的行为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h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min。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 石家庄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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