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速度快的一方能占到便宜吗?
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案情曾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事故现场就在城西大约5KM处,地形比较开阔的一人占有一席之地路交叉口。经常跑车的人都知道,这个三叉路口中央是一块占地约三亩的三角地盘。弯道平展、宽阔,线型流畅,过往车辆只需稍做减速便可平稳通过。然而就是这样一处路段,却成了不少驾驶人转弯不减速的试验场。这次的事故就是因为两辆大客车况速通过路口而导致的。
A车是一辆部分大客车,车载20人,由东向南通过交叉口。B车是一辆地方大客车,由南驶来,欲通过交叉口向西而去,车载23个工队施工人员。A车要驶出南侧交叉口,B车却要从此交叉口驶向西去的弯道,双方正好在交叉口处形成了一个冲突点。事故现场的情况是,两辆大客车车头的左侧几乎以相同的宽度撞击在一起。经查看,两车车后都未留下采取制动的轮胎拖印,可见这是一起典型的超速抢道案件。根据两个驾驶人的口述,他们不约而同地当时的车速都在60KM/小时左右,但两车的伤亡情况却截然不同。A车除驾驶人右腿擦伤外,乘坐的20人均安然无恙,B车早不然,当场死亡3人,重伤10人,轻伤8人,还有2人在急救过程中死亡。
两车相撞部分相同,速度接近,为何差异如此大?带着这个问题,处理事故的负责人对两名驾驶人进行了专访。经过整理、分析得出结论:A车驾驶人在前曾抬起了加速跳板,并欲采取抽动措施,但是右脚还未来得及踏到制动踏板上,两车就相撞了。B车驾驶人则正好相反,他在出发时因耽误了几分钟,领除唠叨过,就想在速度上把误下的时间赶回来,在进入交叉口时只想赶在A车前,他不仅没有抬起加速踏板,相反还继续加速。就在加速踏板一抬一踏之间,同是以60KM/小时的速度行进,后果却天壤之别。
有人告诉A车驾驶人促使了自己和乘员性命的原因时,A车驾驶人不解的问,怎么只抬了一下加速踏板,就保全了这么多人的生命。其实,道理很简单,A车驾驶人抬起加速跳板,车有减速趋势,B车驾驶人踏下加速踏板加速趋势,这样一减一增,两车相撞前的行驶速度,惯性时随反向力量出现很大差异。行驶速度快、惯性作用力大的一方,相撞时随反向力越大,故伤亡也越大;行驶速度慢,惯性作用力小的一方,相撞时所随的反向力量小,故伤亡也小。这个结论与许多驾驶人认为的,两车相撞谁快谁占便宜的经验恰恰相反。
这起事故留下的教训是:宁慢勿快,宁让勿抢。慢一点,让一让就避免了一起事故,减小了损失;快一点、抢一抢,就向危险逼进了一步,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面临威胁,往往也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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