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申请准驾车型的规定
驾驶员考试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桩考、路考的考试科目应当放在20日后预约。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各科目考试结果应当当场公布,并出示成绩单。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说明不合格的原因。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从事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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