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天津鼓励单位专用停车场(库)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向社会车辆有偿开放。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天津市停车设施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说,鼓励单位专用停车场(库)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向社会车辆有偿开放,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
根据向社会开放泊位数量,在工商、经营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