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的要求。同时,在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在雾中会产生漫反射,反而影响视线。
必须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除了基本灯光外,雾天行驶还应当专门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雾灯具有极强的穿透力,能在低能见度天气中让其他车辆和行人及早注意到,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则能进一步增强车辆的警示效果。
不同能见度下的灯光使用规范
根据能见度不同,灯光使用也有具体规定:能见度小于200米时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小于100米时需额外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能见度小于50米时则应开启所有灯光并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同时要相应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距离。
严禁使用的灯光
雾天行驶严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会被雾气反射形成光幕,严重影响驾驶员视线。同时也要注意,雾灯不能作为日常照明灯使用,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开启雾灯会对其他驾驶员造成干扰甚至伤害。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除了正确使用灯光外,雾天行车还需注意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勤用喇叭提醒、避免急刹车和盲目超车等。必要时可开启车窗除雾功能,保持前挡风玻璃清晰,并尽量选择中间车道行驶。
【
石家庄驾校】
http://www.0311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