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⑦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⑧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不合格。
⑨进人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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