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双闪灯,到底什么时候使用才是正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廊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的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机动车在高速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廊灯、前后位等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廊灯、前后位等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机动车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能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卫灯。
如果有故障车需要进行牵引,那么牵引车和被牵引的车辆都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便提醒其他车辆。
在路边临时停车,打开双闪是十分必要的,后车正常行驶时,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前方车辆静止,容易造成事故,所以即使并未规定临时停车时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但为了安全,还是建议大家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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