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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酒驾处罚标准,司机必须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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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标语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把这句话记在心里,依然有不少人怀着侥幸的心理酒后驾驶。酒驾危险大家都知道,但是司机朋友更加得知道酒驾的处罚标准,否则,一不小心酿成大错,将会后悔终生。在此,整理了最新的酒驾处罚标准,司机朋友一定得看看:
 
   一、酒驾与醉驾的定义。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二、酒驾与醉驾的处罚标准。
  
    1、酒驾的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最新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的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最新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提醒: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以下八种醉驾行为将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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