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行驶的车辆不宜采取紧急制动的方法使车辆迅速停下,这是因为即使是制动性能良好的车辆在车速为10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紧急制动,也会发生侧滑现象,使车辆失去控制,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制动方法是先抬起油门,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使车速下降,再轻踏制动踏板,使其降到一定低的速度后,再采取紧急制动的方法,使车辆停下。
1.保持正确车距:高速公路发生的追尾事故,多因驾车过程中不能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造成。有关专家在干燥的柏油路上做车辆制动试验的结果显示,时速为100公里的紧急制动,驾驶员的反应距离为28米,制动距离为84米,两者相加112米为安全行车距离。所以,驾驶员在一般干燥的柏油路面上大致掌握本车的时速与前车的距离数字相等,即时速在70公里时,行车间距离不得少于70米;时速在100公里时间距应保持在100米以上;雨雪雾天或夜间行驶时间距应增加一倍以上。
2.安全超车:超越速度较高的车辆需要的时间较长,超车的距离也相应加长。正确的超车方法要严格掌握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在正常行驶道上观察车辆后面有无车辆,如发现后车已打开左转向灯示意超车,应暂停超车,等后车越过自己的车后,再次确认后面是否还有车辆超越自己的车,如没有,打开左转向灯,夜间还需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经几秒钟后再加速进入超车道,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及后方来车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打右转向灯驶入超车道。严禁在高速公路的起点、终点、硬路肩上、匝道上和匝道出入口处超车。
3.安全驶出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路边有距出口2公里、1公里、500米及出口标志,在距目的地出口500米时应打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在出口前要把车速降到40公里以下。由于长时间高速行驶,速度感觉迟钝,不能正确判断车速,这时必须确认速度表。在出口处要事先确认车道,然后降低车速,进入匝道。避免在接近路口处才紧急制动急打方向驶向路口。由于高速现象的消除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出口处和驶出出口到一般道路上行驶都要低速行驶一段时间,待适应后,方能转入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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