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车准备
2、起步
3、直线行驶
4、变更车道
5、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6、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7.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8.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混合公路双向两车道)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9.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告灯,扣5分。
010.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11.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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