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漫水路、漫水桥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2.通过渡口
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