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超车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2.让超车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不准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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